规格 38.5x4.2cm 适用范围 高速公路、公路 类型 三角警示牌 名称:故障车三角警告牌 编号:gb19151-2003 产品特点: 1.反射性强,标志醒目; 2.稳定性好,安全性好 ; 3.可视距离为500米。 故障车三角警告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警示距离。 第六十八条规定: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按第52条有关规定办理;其警告标志应设置在故障车方向150米以外。 根据2003年 《人民公安报》刊登公安部行业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故障车警告标志牌是为有效避免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在车辆上配备的一种重要的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并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不得装备使用或允许装备使用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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